当前位置:首页>>招生就业>>博士招生 博士招生

河北师范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7-05-04 浏览次数:0

因国家未下达2017年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计划仅供参考,我校年招生数为1次。  

一、报名条件

1.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及获得学士学位六年或六年以上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均可报名。

2.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同等学力考生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⑴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⑵进修过所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期间的主干课程4门以上;

⑶近三年在省级及以上刊物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所报考专业学术论文至少2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省部级排名前2,国家级排名前5)。

4.报考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名条件:

(1)报考人员为高校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的专职辅导员和高校学生工作系统优秀骨干。其中,各招生单位招收一线专职辅导员的比例需占招生名额的70%以上。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2)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确定,大约为2016年12月份,请考生关注https://yjsy.hebtu.edu.cn/,届时查看报名方法。

2.考生在网上报名后同时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以下纸质材料(有关报考材料届时从https://yjsy.hebtu.edu.cn/下载):

①填写好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登记表中的“单位意见”一栏必须由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应届硕士毕业生由本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填写意见;

②两位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相近的副高级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③攻读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及论文评议书复印件;

④最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研究生管理部门证明),照像、现场确认时必须出示证书原件;

⑤同等学力考生须交相关证明材料。

⑥高校辅导员还须提供“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三、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初步定于2017年3月,具体时间届时请登录https://yjsy.hebtu.edu.cn/ 查看。

四、注意事项

1.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我校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具体信息及相关奖助体系政策请查阅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y.hebtu.edu.cn

2.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笔试)政治理论课及报考专业的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两门,详情届时请登录 https://yjsy.hebtu.edu.cn/ 查询。

单位代码:10094     地址: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

邮政编码:050024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311-80786777


附件1:河北师范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附件2:河北师范大学2017博士研究生招生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

附件3:河北师范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参考书目


河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版权所有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南二环东路20号(050024) 电话:0311-80787700

本站内容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

冀ICP备18011017号-3   冀公网安备 130108020006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