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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2021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发布时间:2021-04-23 浏览次数:0


各位考生:

    根据《河北师范大学 2021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现将我院 2021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公布如下,复试安排另行通知,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通知。

一、复试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参加复试考生的 外语成绩合格分数线,体育学院学院负责组织合格考生进行复试。

1. 复试方式

复试采用现场面试,复试考场统一安排在体育楼。具体房间以体育学院公布的复试工作安排为准。

2. 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拟定于 5 月 3 日(若有变动,以最新通知为准);

运动人体科学:5 月 3 日下午 14:00-18:00;

民族传统体育学:5 月 3 日下午 14:00-18:00。

3. 考试证件

考生凭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4. 复试内容 形式

复试内容:强化对考生既往学业、学术水平、研究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考生首先进行 2-3 分钟的自我介绍,复试专家通过提问的方式从专业理解与科研素养(50 分)、语言表达与逻辑思维(45 分)体态与修养(5 分)等方面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

二、复试成绩计算和录取

1. 成绩复查。若考生对自己的复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研究生院书面提交申请进行成绩复查。

2. 录取规则:

(1) 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初试、复试。

(2) 初试外语成绩不低于当年度确定的合格分数线,业务课成绩不低于 60 分;

(3) 复试合格(成绩不低于 60 分);

(4) 各专业在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内按总成绩排名,依次择优录取。

(5) 当出现所报考同一名导师的考生均不符合录取要求 时,其招生名额可调剂到当年招生的其他导师名下。调剂规则 为:分别取各导师名下其余未被录取,且符合录取要求考生总 成绩最高者各 1 名,初试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外语科目 存在不同或成绩相同,则按初试运动生理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如运动生理学成绩相同,则按照总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遇总 成绩相同,录取结果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名之一。如果第一轮调剂出现空置,则按上述办法依此类推进行下一轮次调剂。

(6)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一般为:(初试业务课一成绩+初试业务课二成绩)/2×50%+复试成绩×50%。

(7) 经考察发现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等方面有严重问题的或发现有其它违反研究生报考和入学有关规定的考生视为  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 成绩复查工作结束后,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按照 学院向社会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综合招生计划、初试和复试成绩、导师意见、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建议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中,应充分尊重导师在复试中的评价选择权。

三、其他事项

本办法由河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解释,有关内容如与上级主管部门招生政策不一致,以上级主管部门招生政策为准。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 20 号河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邮编:050024;联系电话:0311- 80787711;邮箱:ytyxy@hebtu.edu.cn。


                                                                            体育学院

                                                                         2021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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